29 Mar 香港實行利得稅兩級制 《2018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修訂條例》)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刊憲,以實施二零一七年《施政報告》中宣布的利得稅兩級制。 利得稅兩級制將適用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法團首200萬元的利得稅稅率將降至8.25%,其後的利潤則繼續按16.5%徵稅。至於獨資或合夥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5%及15%。納稅法團或非法團業務每年分別最多可節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稅款。 詳情請參閱香港稅務局官方網站。 Mar 29, 2018
1 Jul 2021年收入(印花稅)條例》刊憲 - 上調售賣或購買香港證券的成交單據的應繳印花稅稅率 政府今日(六月十一日)於憲報刊載《2021年收入(印花稅)條例》(《條例》)。 《條例》旨在上調售賣或購買香港證券的成交單據的應繳印花稅稅率,由現時買賣雙方按交易金額各付0.1%調整至0.13%,並相應上調香港證券的某些其他轉讓書的應繳印花稅稅率。 立法會於六月二日通過《條例》。新的股票交易印花稅率將於八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 稅務局 : 新聞稿 (ird.gov.hk) Jul 1, 2021
2 Sep 香港 - 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開始實施 《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的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下稱「實施日期」)開始實施。 由實施日期起,公司登記冊中董事索引及新交付文件中所載的敏感個人資料將獲保障。本處已修訂26款與申報上述敏感個人資料有關的指明表格,由實施日期起開始使用。有關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的實施詳情,請參閱本處於2022年8月19日發出的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3/2022號 。 本處於同日亦發出了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4/2022號 及 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5/2022號 ,當中載述「提交文件的主要變更」及「公眾查冊服務的主要變更」的詳情。 Sep 2, 2022
1 Sep 寬免依時交付的周年申報表(NAR 1)登記費將於2022年9月30日結束 2022年9月1日 根據於2020年10月1日生效的《2020年公司(費用)(修訂)規例》,公司註冊處寬免公司依時交付的周年申報表 (NAR 1)登記費,為期兩年。有關寬免期將於2022年9月30日結束。 合資格的公司(即周年申報表的結算日期是在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的公司)須於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依時交付其2022年度周年申報表,才可受惠於該項寬免。 2022年9月30日之後,即使合資格的公司依時交付其周年申報表,仍須連同所須登記費一併交付。 Sep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