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2018香港公司 (修订) 条例 - 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2018年香港公司(修订)条例》于2018年2月2 日刊宪,按新条例下每家香港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新规定,《修订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实施。凡未有履行有关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相关规订,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被处第4级罚款 (即 25,000 港元) 及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被处罚 700 港元。
更多详细资料可浏览公司注册署网站:
https://www.cr.gov.hk/sc/scr/index.htm